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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歌手遭禁锢殴打、拍裸照发朋友圈、勒索5万分手费,恶汉被判......

澳門日報 2021-08-04

谈恋爱要审慎,倘遇人不淑,随时招致身心受损!

内地女歌手疑遭前男友勒索5万元人民币分手费,被带到氹仔某单位内禁锢殴打拍裸照,前男友还将相片发到“朋友圈”。男被告缺席初级法院庭审。合议庭经审议后,裁定被告多项罪名成立,判监禁4年,不予缓刑。



被告伍X亚,28岁,湖南人,报称赌场扒仔,涉伤害身体完整、禁锢、勒索、不法之录制品及照片。女事主姓唐,约24岁,湖南人,报称歌手。

案情显示,女事主2015年在内地认识伍X亚,并发展成情侣。事主其后发现伍X亚有家室,遂提出分手,反遭对方勒索5万元人民币分手费,双方纠缠不休。

2017年11月4日,事主与伍X亚商讨分手,被对方带到氹仔某单位禁锢、殴打及逼脱上衣拍祼照。照片其后更被放到“朋友圈”。

伍X亚因2016年曾殴打女事主,被治安警察局驱逐出境,案发时在被禁止入境期。2017年8月,伍X亚以2万元人民币偷渡来澳,一直在赌场从事扒仔直至揭发案件。

合议庭昨日宣判时,认为控诉内容大部分成立。量刑方面,裁定伍X亚一项伤人罪判囚1年、一项禁锢罪判2年、一项不法之录制品及照片罪判1年、一项勒索罪判1年6个月。数罪竞合,判4年徒刑,赔偿受害人5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
伍X亚获刑四年(资料图)

案情回顾

2017年11月11日,司警局接到一名23岁内地女歌手报称被一名27岁内地男子殴打及勒索。女事主称2年前在内地认识疑犯,并发展成为情侣;1年前发现疑犯有家室,提出分手,反被疑犯勒索取5万元人民币分手费。

双方于当年11月4日商讨分手事宜时,事主被疑犯带到氹仔某单位禁锢、殴打及逼脱上衣拍裸照,要求事主尽快给予分手费,否则会将其裸照发上网。事主翌日借口返内地筹款,逃出魔掌。

司警于当月10日下午在氹仔某娱乐场酒店拘捕从事赌场扒仔的疑犯。疑犯2016年7月曾在本澳涉及一宗伤人案件,被驱逐出境及禁入境3年,是次为偷渡来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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